关于未备案的国内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
[时间:2010-1-5 14:19:53]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的精神,同时积极落实CNNIC近日下发的《关于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新网将对国内域名服务做如下调整:
1、对新注册的国内域名将暂停解析服务,待该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备案成功并经新网核查无误后,予以提供解析服务。
2、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新网客户需要马上开始自查工作,将网站备案标识放于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如果网站尚未申请备案或未完成备案的,请尽快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完成网站备案手续,以免对网站的正常应用及业务造成影响。
3、新网将按照工信部和CNNIC政策要求,于近期开始检查新网客户的网站备案情况,发现未备案的,新网将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域名解析,待用户完成网站备案手续后恢复开通。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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