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网站备案问题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规定,中国境内的网站必须完成备案后才能使用。
针对我司虚拟主机用户,我们均免费代理备案,帮您将资料提交到工信部(http://www.miibeian.gov.cn)。
备案的流程为:用户提交资料给我们--->我们审核后提交给工信部--->工信部分发给各省通信管理局--->管局审核,发放备案号或拒绝备案。
从我们审核到提交给工信部,只需要30分钟,完成备案主要在于省通管局审核,这个过程一般需要1-20天。(在此期间,建议用户经常到http://www.miibeian.gov.cn/chaxun/ggcx.jsp 查询您的备案号是否发放。)
在未取得备案号期间,机房或网监以及其他部门如果查到开放了网站,则会关闭服务器或罚款。
2、已有备案,增加新域名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规定,域名必须先取得备案号后才能投入使用。
因此您需要先联系我们的备案专员,让他帮您把新域名提交给工信部,待管局审核发放备案号后才可以绑定到虚拟主机。
3、我原来有备案,但突然告诉我没有备案。
2008年5月,工信部发布了对已有备案网站抽样调查的通知(详见:http://www.miibeian.gov.cn/chaxun/zxtz.jsp?id=83)。
自此各部门开始对网站备案全面检查资料真实性,然后再通过座机或手机确认,导致大批备案号被注销。
而被注销的备案号,工信部不会发通知给我们,而是直接给该用户邮箱发送邮件通知。
因此我们无法立即知道某个客户的备案被注销了,就出现了我们接到上级通知有未备案网站需要关闭的情况。
这种情况,您需要联系我司备案专员,让他们帮您重新提交资料到工信部。
登记备案资料时,请务必详细、真实,以及常用的手机和座机。
4、电子公告板专项备案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规定(详见:http://www.miibeian.gov.cn/chaxun/flfg1.jsp?id=30)
论坛、留言板、博客、分类信息等网站均需要办理电子公告板专项备案。
电子公告专项备案的办理需要开办网站者为公司(个人不可以开办),同时提交书面资料到当地通信管理局审核。因此我司无法代办。
未办理专项备案的网站,不得开设坛、留言板、博客、分类信息等栏目。
我司虚拟主机用户,如需开设坛、留言板、博客、分类信息等,请务必设置为禁止游客浏览网站,用户发表的内容需要人工审核后才予以显示。
5、你们免费代理备案,我的网站却因为没有备案而关闭,责任该谁承担?
免费代理备案是我们为虚拟主机购买者提供的一项特色增值服务,帮助大部分用户解决不知道如何备案的难题。
免费代理备案仅是帮用户提交资料到工信部,同时我们完成第一步审核工序。
而备案是否能成功,则在于用户提交的资料和通管局的审核。
因此我们无法保证一定能拿到备案或迅速拿到备案。
如果是新备案,由于我司备案专员未能及时提交资料到工信部导致被关闭,则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采取免费增加20天使用时间或采用跳转方式解决关闭问题。
如果是中途增加新域名备案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而备案号被注销的,因工信部不会发通知告诉我们已经注销(只会发通知到用户邮箱),因此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6、相关细节
a:网站备案被工信部门拒绝或退回来的,我们均会电话告知客户。
b:用户资料不够详细的,我们均会电话联系客户重新提供资料。
c:未备案需要关闭的站点,非节假日期间,我们均会电话告知客户。
d:我司备案专员QQ:9686168、7194347